关于市委组织部
履行教育职责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函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对涉教部门落实教育发展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督导的通知》(舟政教督﹝2019﹞2号),我办于2019年12月对你单位开展了综合督导,现将督导结果反馈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重视并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市教育局、市属高校以及管理权限内的教育单位的领导班子。两年来,为教育系统调整优化10多名班子领导。二是着力加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抓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并作点评,每年以此检视基层党建存在突出问题;与市委宣传部一道,紧盯市教育局中心组年初学习计划制定,审查每次专题学习内容,对于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等内容的学习均作了要求。三是制度化安排市教育局党建、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
(二)加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管理。支持海岛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连续3年将市教育局申报的主要班次列入主体班次,并共同做好培训方案设计与具体实施。严控各类培训班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市本级教育系统暑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直属学校(单位)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的课程内容,多方式推动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弄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指导和调研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市委组织部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学校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每年定期对教育系统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实地了解与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安排两批次完成了对浙江国际海运学院、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舟山技师学院、蓉浦学院、舟山中学等20所学校进行实地调研。
(四)切实加强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贯彻高校和中小学党的建设意见。高校党建意见出台后,市委组织部协同市教育局党委连续3次召集浙江国际海运学院、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两所市属高校分管领导,面对面分析存在差距,一条条列出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牵头并会同市教育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强调落实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指导协助市教育局党委进一步理顺海岛、渔农村学校党组织的管理体制,将原隶属于乡镇、街道党委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全部转隶于各级教育工委,实现中小学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指导、同考核。推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三是抓实二级支部建设,推动出台《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委(党总支)二级支部建设标准和规范(试行)》,为全市制定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和支部“堡垒指数”作了很好的探索。督促市教育局党委以全市《支部条例》交叉检查为契机,建立由各领域党务干部组成的基层党建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交叉巡查、综合研判,对症开药,总结提炼特色亮点。结合学校(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制考核,2018年至今完成对40多个二级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的两轮督查指导。
二、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大会精神,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积极履行部门职能。既要着眼于当前,定期对照督导主要事项,梳理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又要着眼于长远,建立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长效机制,规范各项制度的实施,为教育发展做出更有效的行动。
(二)要进一步坚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指导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 、同推进,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推动教育工作发展。
(三)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顺应发展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发挥党员教师骨干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建立有效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体系,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本次督导认定市委组织部履行教育发展职责情况为优秀。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