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5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浙文明办〔2022〕4号)精神,结合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树一批优秀少年典型,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6至16周岁中小学生,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推荐在传承好家风、开展红色宣讲、弘扬传统文化,在勤学上进、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在孝老爱亲、乐于助人、保护环境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认度,具有时代特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好少年。事迹集中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
二、总体安排
1.典型推荐。请学校认真组织初评工作,在班级、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采取学生自荐、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发生在孩子中间的感人故事,发现和推荐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结合学校实际,酌情开展校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工作。
2.审核遴选。市教育局将于4月中下旬对推荐人选进行整理汇总,选取事迹突出、示范性强的100例青少年典型,同时择优推荐5名参评2022年度市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
3.组织宣传。各学校运用宣传橱窗和新闻媒体对“新时代好少年”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介,通过举办表彰汇报会、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学习和交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学习实践。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举办演讲征文、故事分享、班课团课,组织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以“新时代好少年”为榜样,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对主流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内化为思想观念、外化为行为习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做好“新时代好少年”的寻访工作,择优选树一批新时代好少年。结合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事迹突出的优秀典型,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榜样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实事求是,择优选取。各学校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荣誉证明,在认真寻访、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真正把好少年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事迹真实感人、导向正确鲜明、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对于家庭困难的好少年,要给予帮扶。
(三)积极参与,提升效果。要依托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征集、发布、学习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热潮。
(四)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好少年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近一年内的生活照1张(2M以上)。
2.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4月21日前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陈佳颖;联系电话:2046485;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浙政钉。
附件:
1.2022年舟山市属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名额
2.2022年舟山市属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3.2022年市属级“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最新版本万博app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